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59年8月,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二级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于2015年3月与鄂尔多斯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合并,组建成“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挂“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牌子。我中心承担助产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承担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工作;开展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方面的宣传工作;承担对下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培训监督、信息统计工作。开展妇女、儿童群体保健业务和妇产科、儿科临床门诊、住院业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5年3月,因机构改革,我院与原鄂尔多斯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合并,名称变更为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挂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牌子)。现核定编制140人(实名制编56人,控制编84人),实有129人。我中心现设有行政综合服务部、医技部、妇女保健部、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计划生育服务部,共6大部,24个科室。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2990.4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21.79万元,增长16%,增加主要是由于我中心的医疗设备严重短缺,且部分设备陈旧老化,不能正常开展妇幼手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市财政预算安排300万元用于政府采购医疗设备。支出预算2990.4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21.79万元,增长16%,增加主要是由于购置医疗设备。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2990.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90.41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
(二)、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299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4.41万元,占比68%;项目支出966万元,占比3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主要用于我中心人员工资、社保,单位运行,医疗设备购置,“两癌”检查项目,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项目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990.4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90.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75.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3.2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社保。
三、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44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1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万元,增长15%。增加主要是由于“两癌”检查项目的专家定期来我中心及各旗区进行督导、质控工作,需要我单位提供车辆及专家接待等工作。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4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4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动。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5.25万元,比上年无变动。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无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共有车辆5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主要是检验科医疗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主要是功能科的B超。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参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涉及本单位的相关专业性名词解释自行增加”。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18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