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招标采购工作流程,提高采购效率与质量,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我院相关管理制度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专业资质和丰富经验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我院今后一年内的货物、服务及工程类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2.项目内容:通过遴选确定3家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我院一年内各类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设备、耗材、信息化建设、基建工程、后勤服务等)的招标代理服务商,具体代理项目以我院实际委托为准。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按年度签订。
4.服务地点: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
二、项目要求
(一)报价要求
请按附件“报价单”内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内工建协〔2022〕34号规定进行下浮报价。
(二)报名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基本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截图,或财政部门颁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证书》);
(3)若涉及工程类项目代理,需同时具备工程招标代理资质(提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或已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完成备案的证明);
2、财务状况: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需在公告发布后);
(2)近三年内无因代理项目被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的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
4、服务能力:
(1)在医院所在地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2)配备至少三名专职招标代理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及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其中至少一名具备中级及以上招标采购相关专业职称(如经济师、造价师、招标师等);
(3)熟悉医疗行业采购政策及流程,近三年内有医疗相关项目(如医疗设备、耗材、信息化等)代理经验(需提供至少2个类似项目案例,附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机构需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密封(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备案证明复印件(若涉及工程类项目,需补充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表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
5、信用查询截图(“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需显示查询时间);
6、无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
7、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8、专职人员社保缴纳证明及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需体现社保缴纳单位与报名机构一致);
9、类似项目案例证明材料(至少2个,附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需体现代理服务内容及医院名称);
10、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流程、质量控制措施、保密措施、应急处理机制等,格式自拟);
11、报价单。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5日-2025年8月11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00);
2.报名地点: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十三楼医学装备部;
3.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刘晓娜
联系电话:0477-8527656
五、遴选流程
1、资格初审:医院采购科对报名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筛选出符合资格要求的机构进入评审环节;
2、综合评审:医院组织评审小组,对报名的机构进行综合评分,综合报价最低且服务最优的3家入围;
3、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医院官方公众号或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中标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六、其他要求
1、报名机构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黑名单;
2、中标机构需与医院签订《招标代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
3、医院将根据实际采购项目需求,从中标机构中择优委托具体项目,代理机构需严格按照医院要求及法律法规开展代理服务;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所有。
报价单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