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
7月5日上午,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组织集体学习,围绕《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专题学习。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纪检书记组长刘埃荣主持,全体党员干部和全员职工参加了学习.
学习会上,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组长刘埃荣围绕《条例》作专题报告,系统解读了《条例》的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内容翔实,分析透彻,使大家对《条例》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和更深刻的理解,有利于我们进一步提高认识,更好运用《条例》加强和规范党支部工作,提高我院各级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刘埃荣组长在学习中指出,中央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是有党组制度以来,首部专门规范党组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管党治党水平的重要举措。
《条例》制定和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党组工作水平,切实发挥好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治国理政和领导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全院上下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通讯员:郭冰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