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关于调整门诊诊察费价格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相关通知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23-05-08
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相关文件要求,2023年5月8日零时起,我院门诊诊察费(挂号费)价格进行调整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具体如下。一、门诊诊察费(挂号费)价格进行调整,其中普通挂号费、副主任医师挂号费、主任医师挂号费分别调整为15元/次、20元/次、30元/次;中(蒙)医普通门诊诊察费、中(蒙)医副主任(副教授)医师门诊诊察费、中(蒙)医主任(教授)医师门诊诊察费分别调整为17元/次、22元/次、32元/次。二、门诊挂号费包括急诊挂号费在报销时不设起付线,医保基金按照80%比例进行支付。三、门诊挂号费包括急诊挂号费目前只能在人工窗口挂号时进行同步报销,不能挂号后补报。此次门诊诊察费(挂号费)报销,只针对内蒙古自治区的居民医保患者和职工医保患者,自费和其他省市的医保患者不享受该报销政策。门诊挂号费报销时,需提供身份证/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如无法提供以上凭证将无法进行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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